對方車輛肇事逃逸,受害人還能申請強制險理賠嗎?

為了填補車禍所造成的損害,受害人除了可以透過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求償外,還可以向保險公司請求強制險保險金理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讓汽車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能夠獲得基本的保障,但像是在肇事車輛沒有投保強制險的狀況下,受害人就無法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萬一對方又無力賠償,將導致受害人求助無門。所以,為了確保所有受害人的權益,特別設置了「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只要是不能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向保險公司請求保險金,都能透過特別補償基金的補償而獲得保障。

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請求權人因下列情事之一,未能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一、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三、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
四、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 40 條第 1 項

在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中,若是在遍尋不著肇事者而的情況下,受害人無從得知肇事車輛是否有投保強制險,所以無法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理賠。此時,被害人可以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特別補償基金補償的項目及金額,都跟強制險理賠的項目及金額一樣,傷害醫療費用最高給付20萬元,殘廢(失能)給付最高給付200萬元,死亡給付則是200萬元,財物損失不給付。特別補償基金補償受害人後,如果將來肇事者被查獲而肇事車輛有投保強制險的話,特別補償基金會向保險公司請求返還已補償的金額。

特別補償基金已委託辦理強制險的各產物保險公司辦理補償業務,受害人如果想要申請特別補償基金,可以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各地產物保險公司申請即可,保險公司受理補償案件後,會派理賠員調查,理賠員會向車禍處理員警查證相關事證,例如:現場圖、初步分析研判表、事故現場照片、遺留的痕跡(如煞車痕、刮地痕等)、掉落物(如玻璃碎片、車輛配備等)、車輛受損照片、駕駛人酒測值、目擊證人證詞、調閱監視錄影帶及交通違規照相設備的照片,環境狀況(如:道路設計狀況、標誌、標線、號誌、燈光、阻隔物、路面彎道情形…等),並仔細評估分析受害人有沒有酒後開車、擦撞或撞擊的事實、受害人的傷勢、車輛損害情形、車禍現場環境、天氣狀況、路面設施…等要件,確認受害人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的保障對象後,保險公司才會給付補償金。至於應該檢具哪些文件,基本的像是身分證明文件、警憲機關處理證明、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等,詳細內容可以參考金管會公告的「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相關證明文件


相關文章


分享文章:

免費法律諮詢,就在OK法律諮詢網!
遇到法律困境?需要專業建議?
我們以豐富的實務經驗,全心全意站在您這邊!
我們的承諾:
• 根據您的個別情況,提供個人專屬的解決方案
• 快速回應,讓您不再焦慮等待
立即採取行動,解決您的法律困擾!
📞立即詢問線上專員
📆預約律師諮詢

分 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