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方式有哪些?
離婚方式有3種:
1.協議離婚-雙方簽妥離婚協議書並有2名證人簽名,就可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2.裁判離婚-向法院聲請離婚
3.經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
裁判離婚
什麼情形可以向法院聲請離婚?
夫妻其中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請求離婚:
1.重婚。
2.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3.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4.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7.有不治之惡疾。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10.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除了上列10種情形之外,如果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也可以向法院請求離婚。
請求裁判離婚要向哪個法院提出聲請?
可以向夫妻的住所地、夫妻經常共同居所地或原因事實發生時夫或妻居所地的地方法院提出聲請。
離婚登記
可以線上申辦離婚登記嗎?
可以,但有資格限制,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均需為在臺現有或曾有戶籍之國人,且已在臺辦妥結婚登記者。
2.需為法院裁判、調解、和解確定案件。
3.需在法定期限(案件確定後30日)內申請始可辦理,逾期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4.需為國內離婚。
5.領有自然人憑證之國人。
6.當事人任一方即可單獨申請。
線上申辦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要準備哪些證件?
辦理離婚登記需準備
1.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及確定證明書或經法院核定之調(和)解離婚書件正本
2.戶口名簿
3.離婚當事人身分證
4.印章
5.最近2年內拍攝彩色相片